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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高校团委(西部计划项目办):
根据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的通知精神,2006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就我省的实际情况,将我省大学生志愿者招募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
今年我省招募指标为160人,全部派往广西服务。
二、招募对象
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适当考虑特别优秀的专科毕业生,但比例不超过15%。
三、工作机构
成立西部计划广东省项目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负责广东大学生志愿者招募等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全省各高校设立本校项目办公室,设在高校团委,负责本校大学生志愿者招募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报名及审核
1、网上报名。4月18日至4月30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www.xibujihua.org.cn)查看有关情况,并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4月30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二)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1)能够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2)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3)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4)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5)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和经济类专业者优先
(6)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7)服务期意向为2年者优先
(8)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2、选拔工作。5月8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志愿者。高校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
3、严格面试。高校项目办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合格的要及时与其签订《招募协议》。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
4、统一体检。5月31日前,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体检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时调换。
高校所在地为广州的,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高校所在地在地(市)的,由地(市)团委负责统一组织。志愿者体检应选择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的医院,无三级乙等医院的城市,应组织志愿者到当地二级甲等医院体检。
各级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和西部计划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根据前郭项目办有关精神,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省和招募高校承担。
5、公示。6月上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6、录取志愿者。6月上旬,招募高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同时将录取名单上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审核广东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同时报全国项目办。
7、审定确认
(1)6月中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入选志愿者名单,经审查后报全国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2)6月中旬,全国项目办委托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宇;联系电话:020-87185614
附件: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广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学校所在省(区、市) 学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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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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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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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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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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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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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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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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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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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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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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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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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地 |
省 市(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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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迅
地址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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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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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专 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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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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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意向 |
服务
岗位 |
第1志愿: ;
第2志愿: ;
第3志愿: ;
是否服从分配: □服从;□不服从
是否从事过共青团工作: □是; □否
是否愿意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服从;□不愿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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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 1年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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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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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
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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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
课程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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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期间
奖励和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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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
1.以上填写内容全部属实。
2.如入选西部计划,我同意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报到证。
报名者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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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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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项目办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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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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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交高校项目办,附学习成绩单;高校项目办留档备查
附件2: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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