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丰湖校区党支部是院党委、系党总支领导下的学生党支部,是党在学生中的基层组织。支部担负着管理本支部学生党员和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党员,以及开展思想政治等工作,在学生中起着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本支部严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充分发挥着联系学生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和支持团委会、学生会、团支部及班委会的工作,是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先锋队。
本支部现有党员18人,其中正式党员3人,预备党员15人,入党积极分子93人。本支部委员会设书记一名,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并根据年级,专业,班级的学生党员人数再分若干党小组,各党小组舍小组组长一名。本支部党员具备着良好的政治思想觉悟,党性,综合素质能力,学业技能,能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表率作用。本支部多名党员在院,系两会担任主要干部,尽心,尽责,尽力地为院系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出杰出的贡献。支部不少党员分别曾获市级“暑假社会调查一等奖”,“市级优秀青年志愿者”,“校优秀共产党员”,“校先进个人”,“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学生”,“校突出才能奖”,“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校内务先进个人”,“系学生干部”,“系优秀后勤工作者”等各种荣誉称号。
政法系丰湖校区党支部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发展、吸收工作,督促学生党员保持良好的政治作风,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工作作风,组织作风,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一,支部的职责与任务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院党委,系党总支和本组织的政策
和决议。
2, 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3, 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和素质,增强党性,严
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党的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
4, 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反映学生的意见,要求和思想情况,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5, 努力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按照党员标准和
“择优发展,个别吸收”的原则有计划的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 积极和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习、工作、实践和社会活动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
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人才。教育学生党员和学生自觉抵制不良倾向、不良风气,同各种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
7, 依党总支具体指导协助和支持团委会,学生会,团支部和班委会等团体的工作,支
持他们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各种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8, 坚持“三会一课”(党小组会议,支部委员大会,民主生活会议和党课)制度,依
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会议,听取支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汇报工作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支部委员会的职责:
支部委员会为支部领导机关,负责处理支部日常工作。
(一) 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主持支部的全面工作,做好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 2、负责主持召开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会议,研究培养方案。 3、负责向学院党委组织部报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和提出组织发展意见。 4、负责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 5、负责做好每学年初和每学期初发展党员计划填报与调整工作。 6、完成院党委,系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召集、主持党支部各种会议、组织生活会通知和认真做好会议、组织生活的记录。 2、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指导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等各种材料的填写、填报工作。 3、负责做好接受新党员的有关材料准备、讨论情况记录和材料报批等工作。 4、负责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工作和党员发展具体工作。 5、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 6、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各项重大国际、国内事件,宣传党中央和上级的各项指示精神。 2、负责宣传本支部的先进事迹及工作动向。 3、协助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4、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小组的职能和义务
(一)小组职能义务:
1、 定时组织召开小组会议。
2、 制订和执行个小组计划。
3、 协调本小组与其他小组工作。
4、 严格遵守本规定。
5、 定期向支部书记汇报工作。
6、 接受全体党员监督。
7、 及时向本小组成员传达各项指示精神及支部的各项讨论意见。
8、 及时向支部书记反映本组成员的思想动态。
(二) 组长的职责: 1、及时传达各项通知。 2、主持召开本小组会议,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组织本组成员参加支部各项活动。 4、协调本组与其它各组的工作。 5、组织发展党员的有关小组会议
三,党员的职责和义务
本支部党员,除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职责与义务外,还必须认真履行以下规定的职责与义务。
(一) 本支部党员都必须做入党联系人。入党联系人工作职责如下:
1、 掌握该班同学的思想动态。 2、协助团支部做好该支部的各项工作。 3、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创造条件早日入党。 4、向该班传达支部工作动向。 5、向支部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各方面情况。 6、向支部提出发展党员,并汇报发展对象各方面表现。
(二) 入党联系人义务: 1、严格遵守本规定。 2、向该班同学讲授一些入党的基本知识。 3、介绍本支部的基本情况。 4、指导发展对象各项材料的填写。 5、定时向支部书记汇报工作。 6、负责开展和参加联系班级的班内民主生活会、团会,与同学们谈心。
四,组织纪律方面
1, 各学生党员除应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惠州学院学生手册》规定的各项纪律外,还应遵守本规定的各项纪律。 2, 参加支部内部各种会议与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如确实有事不能参加,应通过小组长或支部书记请假。 3,参加支部大会时,不允许私下讨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未经允许中途退场。
六,奖励和处罚
(一) 奖励:
通报表扬由支部书记下文并存档,口头表扬由书记员记录备案。 1, 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都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支部布置任务的党员,可以给以口头表扬奖励。 2, 对工作成绩突出,在支部建设中提出建设性建议并采纳的,经党员提议并经支部讨论通过,给以通报表扬奖励。 3, 在党员考核(评议)中获得优秀的党员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4, 在支部会上多次获得口头表扬的党员,在期末给予通报表扬。 5, 对平时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学生党员可以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的奖励。 (二)处罚:
1, 对工作出现失误、平时表现差、甚至损坏支部形象者除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纪律处分外,还可以给予口头通报、口头警告、书面通报三种处分,并记录。 2,对违反本规定禁止性规定两次的党员,除在支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外,还将取消各项评优资格。 对消极对待或不执行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的党员,第一次给予口头通报批评或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第三次以后按党章规定执行,直到开除党籍。 3, 无故不按时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口头通报,第三次以后按党章规定执行,直至开除党籍。 4, 对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无故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的,视其情节给予口头批评。 5, 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者,第一次给予口头通报,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第三次以后按党章规定执行,直至开除党籍。 5, 支部召开的各种会议,迟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二次给予口头通报,直至开除党籍。党员擅自不参加会议者,一次给予口头通报,二次给予书面通报,第三次以后按党章规定执行直至开除党籍。 6, 对预备党员,若违纪严重则延长其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7 ,考核(评议)不合格者,预备党员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给予书面通报处分。 8, 党员有根据党章对处分提出申述和辩护的权利。
八,考核(评议)内容 考核评议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生活五个方面。 (一) 政治思想方面: 1、关心党和国家大事。 2、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党性修养。 3、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 4、有义务和权利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性锻炼和党组织监督。 5、按时交纳党费。 6、能定时向支部作思想汇报。 (二)工作方面: 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 2、积极主动搞好支部的内部建设。 3、协助院系支部、班级搞好各项工作。 4、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 5、工作成绩显著能受到各种奖励及表彰。 (三) 学习方面: 1、基础课专业课扎实。 2、英语达到学校要求。 3、无补考、无重修。 4、关心和帮助其它同学搞好学习。 (四) 纪律方面: 1、参加支部大会、活动及学校、学院活动不迟到、不无故缺席、不无故请假。 2、参加支部大会遵守会场纪律。 3、遵纪守法、遵守校、学院各项纪律。 (五) 生活方面 1、主动帮助和关心同学。 2、劳动积极。 3、生活朴素、作风良好。 4、与同学关系融洽。
九,入党标准。
具体参考《政法系入党标准》相关规定实施。
十,学生入党流程
各班团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考核评议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审查评议通过—接受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