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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系召开“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平台”建设实施工作会议
日期:
20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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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31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首批广东省协同育人平台名单,我院牵头申报的“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平台”顺利通过认定,成为获批的40个协同育人平台之一。“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平台”以惠州学院政法系为主体建设单位,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州仲裁委员会和惠州市知识产权局为核心协同单位,以法学专业为依托。

  1月7日上午,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我系于行政楼202召开关于“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会议。学院副院长刘国栋、教务处处长罗恢远、我系领导班子以及“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平台”项目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作为平台牵头负责人,董立山教授首先向在场领导和教授学者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全面的汇报,蒋炜副主任及万齐洲教授均作出了补充,他们对刘副院长及罗处长在项目申报时的支持与帮助表示感谢,并指出实施方案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宝贵意见,希望项目所有成员能积极合作,共同参与进来。

  随后,刘副院长对平台的实施方案作了具体的要求,即要在依法治国这一大框架下,从以下三个方面为前提展开工作。第一,重视线外法律人才及基层法律人才的培 养;第二,以提高法律人才实践能力为重点,加强与实务部门的联合培养机制;第三,加大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力度。同时,刘副院长认为要加强互聘制 度和师资队伍建设,老师应做到开阔国际视野、扎实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并表示学校定会给予最大的支持。

  罗处长对政法系为项目申报进行的大量工作表示肯定,他提出,“协同”应做到建立学院与法律实务部门之间的双向合作机制,“育人”应做到培养法律应用型人才,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协同育人平台达到预期实施效果和可量化指标。

  会上,系内外的教授、学者们也分别对协同育人平台方案提出了许多很有见地的意见及看法,努力为更好地实施协同育人平台方案提供更具前瞻性、更有价值的建议。

  “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平台”的建设,有利于加快现代法学教育发展,推动法学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为实现法学学科建设重点突破,促进我国法学教育发展,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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