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政法院·校”互动交流活动成功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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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7 7 4月17日,由惠州学院政法学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惠州“政法院·校”互动交流活动在图书馆学术报告厅成功举行。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惠州市六县区法院院长,惠州学院校长彭永宏,党委副书记赵日兴,副校长许玩宏,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肖福玲,政法学院领导班子和法律系全体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活动由法律系杨云君老师主持。 惠州学院党委副书记赵日兴在致辞中感谢惠州市中级法院和各县区法院对我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赵书记强调,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社会学科,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有着密切的联系。长期以来,惠州司法系统与我校保持着良好的协同关系,高校与法院间的协同建设实现了法学理论教学与法律实务的有机结合。他希望,以今天的互动交流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双方优势,共同培养好复合型的法律应用型人才。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鹰及六县、区法院院长一一发表讲话,向在座师生介绍了惠州市和六县区法院的基本概况、工作成效及司法改革进程,并表示热情地欢迎我院法学专业学生到惠州的法院参观学习、实习实践。交流会上,胡鹰院长分享了其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的职业追求,他认为,法院充当着政府、企业、人民之间矛盾纠纷的润滑剂,是公平、公正的维护者。他希望,同学们勤奋学习专业知识,增强自己的实务操作能力,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六县区法院院长则强调,在“十三五”期间,随着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各法院普遍存在“案多人少”的困难,因此,法律人才具有广泛的就业情景。 嘉宾与我院师生交流互动环节的现场气氛十分活跃。我院师生纷纷提出自己的困惑,院长们也知无不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疑答惑。大家从“案子数量的增加与什么因素最为密切”到“法官的职业追求是什么”,也彰显了我院法学专业学子们对“司法惠民”的期待和追求。
此次交流活动,不但深化了同学们对法院工作职能的认识,而且也坚定了自己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司法实务人才的信心。
(彭帆影/文 麦雯超、郑美钗/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