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平台组织教师赴云南昆明西山区人民检察院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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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20 12 2017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广东省卓越法律人才协同育人平台法学教师代表袁文峰、凌洪斌、万齐州、李铁喜、吴春萌、杨云君、胡黎莉、谢文俊一行八人集体应邀赴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考察,进行公益诉讼经验的交流与学习。
在为期六天的考察和研讨中,双方详细介绍和交流了关于公益诉讼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据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主任介绍,在2015年国家指定的13个公益诉讼试点省市中,云南名列其中。云南省在八个地州内进行试点,目前已得到判决的多达62件,涉及诉前程序的案件有60多件,成绩显赫。在民事公益诉讼这一块的案件较少,主要集中于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而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则较多,主要集中于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和国有资源保护等方面。目前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在行政公益诉讼方面的经验相对比较成熟,已通过多个经典案例的积累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优秀经验。
在此次交流和座谈中,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给我们法学教师团队重点介绍了该院在实际工作中办理的一起成功案件——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检察院诉西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未依法履行职责案(“4.14”行政公益诉讼案),该案因涉及昆明市滇池二级保护区的重大环境保护问题和案件审理的成功经验而被全国最高人民法院评选为环境资源保护类的精品案件,同时也是昆明市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云南省第一起当庭宣判案件、云南省第一起生效判决案件。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就该案与我院法学教师团队分享了他们办理公益诉讼类案件的成功经验:1.地方党委政府支持,为检察机关顺利试点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政治保证;2.与被诉行政执法机关沟通联系,为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争取配合;3.办案一体化,三级检察院合力,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4.一把手统抓统领,举全院之力,为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就该案所反映的行政公益诉讼焦点问题以及案外问题,双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在双方的讨论和交流中,我院法学系教师们也相继提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过程中的几个难点问题。例如,法学系系主任袁文峰教授提出几个交流问题:1.行政公益诉讼与其他类型的行政诉讼如何衔接?2.在具体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如何认定“公益”?3.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时,法院如何界定损害的度?是否有可行的标准?4.关于相关角色的定位如何厘清?5.行政诉讼判决的诉求总类是否足以涵盖行政公益诉讼判决总类?西山区人民检察院的王霞副主任为我们提供了实务界的重要参考依据,并为我们介绍了未来行政执法工作的重点。各位教师也纷纷发表各自的交流学习心得。
在此行考察学习过程中,法学教师代表团一行八人还到昆明市各级法院进行了实地走访和学习。通过此次考察和交流,教师们广泛学习了以法院、检察院为代表的实务机构探索符合公益诉讼办案特点和规律的办案方式和组织模式方面的优秀经验,以及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的实践办案经验,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探析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撰稿人:杨云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