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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课堂教学】“调解与仲裁的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专题
日期:
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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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重实践、深协同”的教学理念,提升教学质量,提高同学们的司法社会工作的实务能力,522日上午在田家炳大楼501教室,在政法学院法律系王鑫老师的邀请下,广东商达(惠州)律师事务所闫素娟女士以“调解与仲裁的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为主题开展嵌入式课堂教学,并为班级8个课题调研小组提供指导,2018级法学专业全体学生参加本次教学活动。

课堂上,闫女士为同学们介绍了调解与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仲裁与社会工作服务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主要详细地介绍调解与其他解决纠纷方式的差别、调解的形式与分类、司法社工与调解的基本原则及运用、司法社工嵌入调解服务的几种思路;第二部分主要详细地介绍仲裁的分类、仲裁与司法社工的相同点与不同点、仲裁员的能力。


闫女士结合法律实践中的仲裁调解案例,从调解与仲裁司法社会工作者的角度,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内现存调解与仲裁的状况、仲裁员和调解员与司法社工能力的培养、司法社工调解与仲裁工作发展的趋势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司法社工如何开展调解与仲裁工作。在互动环节,闫女士耐心详细地回答了同学们的疑问,并欢迎同学们到广东康达惠州律师事务所实习或工作,也期待与学院有更深层面的交流与合作。

 

(供稿:黄铭源   审稿:吴桂碧   审核:邓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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