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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入式课程教学】“地方立法学”课程
日期:
202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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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202141日和48日,地方立法学课程开展了新章节的学习。本次授课地点是教学实验大楼302教室,授课老师由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马学青担任。据悉,马学青是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毕业,2021年被评为广东省立法工作专业人才,多年参与地方立法实务工作,立法工作经验丰富;而且,马学青也参与了《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实用教程》教材的编写出版工作,负责编写教材“第三章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程序”和“第四章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立项”,2016年开始参与地方立法学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经验丰富。

(一)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程序篇 

41日上午,地方立法学课程进入第三章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程序的讲课。课前,课程负责人易清和马学青就地方立法学课程教学进行交流,为嵌入式教学做好充分准备。课堂开始,易清首先阐明本次课堂邀请了马学青给同学们授课,介绍了马学青的相关情况,同学们热烈欢迎马学青的授课,课堂气氛积极。

课堂上,马学青阐述“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程序”这一章内容主要分为地方立法程序概述、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案的审议、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案的表决、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和公布这五小节内容进行授课讲解。马学青首先给同学们讲解了地方立法程序的概念和内容,引用流程图的形式生动地呈现一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需要经历的程序环节,从立法准备阶段、由法案到法的阶段和立法的完善阶段这三个阶段阐述立法过程,最后结合丰富的案例进一步讲授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案的提出、审议、表决、报批和公布内容。

  

(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立项篇

 48日上午,地方立法学课程进入第四章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立项的讲课,本次课堂仍是由马学青进行讲授。课上,马学青第四章内容主要分为地方立法立项概述、设区的市地方立法规划和计划、设区的市地方立法项目库这三部分,通过引入今年4月份惠州红花湖火灾相关报道情况作为案例分析,展开阐述《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立项及立法必然性,从而进入“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立项”这一章授课内容的讲述。

  

马学青阐述地方立法立项的含义,着重强调了法规立项需要把握的原则:民主性原则、成熟性原则、地方特色原则和宁缺毋滥原则,同时指出法规立项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让同学更加深入了解地方立法立项内容。接着,马学青从概念、项目安排、编制步骤、实施、调整和监督方面分别阐述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的区别与联系,最后以惠州市为例,介绍立法项目库的有关情况。

嵌入式课程教学的开展,践行了校政联合培养应用型地方立法特色人才模式。通过课堂学习,政法学院18级法学专业学生对“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程序”和“设区的市地方立法立项”内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拓宽同学们的视野,提高参与立法实践的积极性,也引发了对地方立法学习的新思考。 

(文/地方立法研究院  图/地方立法研究院 审稿/许华本 审核/罗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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