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式课程教学】“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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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8 10 12月9日,20级法学三个班的学生开展嵌入式课堂教学,主题为《民法典之人格权篇》。由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海砚法官主讲。
于法官首先就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发展历程和内容引出本课堂的讲解内容。着重强调了《民法典》改变中的最大亮点,即人格权,点明了本堂课的中心内容,以此加强学生们对《民法典》的认识和了解,帮助学生对学习内容形成一个初步的认知。然后,又着重一一讲解人格权中新增的十大亮点,并结合时代热点引入具体案例让学生对人格权有更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扩大新生的民法知识面,引导学生独立自主思考,学会通过交流分析案例。最后还通过让同学诵读案例内容积极调动同学参与课堂,整体课堂氛围活跃良好,同学们也受益匪浅。
在最后的师生互动环节中,同学们就课堂上遇到的问题积极提问,踊跃发言,于法官也耐心细致地逐一解答。授课贴近生活,通俗易懂,让新生对民法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最后,她与同学们合影留念,鼓励学生们努力学习法学知识,提高自身职业素养,树立自己的理想目标,坚守初心,做一个合格的法律人,为社会发展及法律进步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冯莉茱/文 钟晓乐/图 陈刚/审稿 罗传宝/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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