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惠州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我院定于2023年5月13日进行2023届学生毕业论文答辩。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答辩领导小组
组长:李 实蒋 炜
副组长:张小平郭平兴周巍罗传宝
成员:曾平辉危兆宾 邓 芳李博强
法律专业答辩委员会成员:危兆宾 邓芳蒋 炜 董立山 易 清
袁文峰 李铁喜 李才锐 陈新华 宋振凌
凌洪斌 吴春萌 臧 博 丘川颖 范 飞
历史专业答辩委员会成员:曾平辉张小平 郭平兴 徐旭阳 万齐洲
李椿浩 陈友乔 包国滔 穆 静 张 熊
孙红国 梁立佳
社工专业答辩委员会成员:李博强 周 巍 柳春慈 王秋花 樊秋丽
王芳萍 杜 娟
二、时间
定于2023年5月13日(周六)上午8点开始,答辩地点详见下表分组,后勤保障服务地点1-103。
三、论文答辩要求
(一)答辩程序
1、答辩资格审查
凡参加答辩的毕业论文在规定时间完成后,交各系答辩委员会通过后,其论文经政法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后,方获得答辩资格;然后进入公示环节。
2、毕业论文答辩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各系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答辩前,学生将毕业论文打印3份,供答辩老师使用。各答辩小组成员必须详细审阅每个毕业生的论文材料,初步了解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3个答辩问题,为现场答辩作好准备。答辩时,由学生陈述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约7分钟),并回答其论文评阅教师的提问(约3分钟),每个学生答辩时间约10分钟。答辩过程要作好答辩记录供评定成绩时参考。
3、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对应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五个等级)和评语相结合,总评成绩为平时成绩(占20%) 论文质量成绩(占40%)和答辩成绩(占40%)按相应比例折算后相加值。其中,平时成绩评分以指导教师的初评成绩为依据,论文质量成绩评分以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的评分平均分成绩为依据,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成员按百分制无记名评分,然后取平均值进行评定。
5月4日前每个学生都要将自己的毕业论文在指定的时间提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审阅并在学生的成绩评定表上填写评语和评分。
5月9日前各答辩小组组长须组织本组教师对本组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并在学生的成绩评定表上填写评阅教师意见。
答辩结束后,应举行专题会议,按学校的统一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各系对各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论文进行审定,并提交最后名单给学院,最终确定成绩并向学生公布。答辩完成后,学生根据答辩老师意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最终定稿,重新双面打印1份上交学院存档(含电子档)。
(二)实施办法
1、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统筹安排,院行政办、院教务办具体实施。各系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应在各系主任的领导下进行。
2、各系主任的职责:根据毕业生人数的多少,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3-5名,答辩老师与所指导的学生采取回避原则。每组设学生答辩秘书2人,负责记录答辩内容。
3、答辩小组长的职责:分配本组论文评阅工作,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过程,组织答辩老师评定学生成绩并写出评语。答辩过程如遇到争论问题由答辩小组长向本系主任提交并由系主任组织相关人员会审裁定,如系主任裁定困难可提交学院答辩领导小组会审裁定。
4、本学院本学年度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定于5月13日(星期六)举行,用时1天,从早上8时正式开始。原则上要求所有被安排的答辩老师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请提前五日向院办请假。且答辩老师(含外聘)不得中途退场,否则取消答辩老师资格。
(三)答辩规定
1、答辩进程:
(1)答辩小组书记员宣布答辩人姓名及题目---学生陈述---答辩小组提问(不少于3个)---学生回答----答辩小组评分
(2)每位学生答辩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
(3)指导教师不得对被指导学生提示
2、建立二次答辩制度
凡是第一次答辩中存在较多问题,答辩不能通过者,由答辩小组提出,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决定,进行二次答辩。二次答辩由学院各系答辩委员会主持,各系在组织二次答辩前要提前发布答辩信息。二次答辩时间一般在第一次答辩后一周内进行,评定成绩只能为中等(含)以下。
3、各答辩委员会要严格执行答辩程序 评分标准及质量标准,规范审阅 评阅 答辩等环节。毕业论文评语要具有针对性,严禁多人评语雷同现象的发生。评分要严格标准,尽可能做到准确无误并与评语相吻合。
4、毕业论文的成绩通常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优秀一般不超过10%,优良率不超过45%。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把质量关。
四、论文答辩的后续工作
1、答辩后,各系负责人推荐本专业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并把名单报给各专业答辩秘书。
2、各专业答辩秘书负责整理本专业的成绩录入以及论文收集整理等后续工作。
3、5月18日前,由各专业答辩秘书汇总填写《惠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评价结果统计表》。
五、注意事项
1、学生不得无故缺席,因参加各类招聘活动或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考试与答辩时间冲突者,可凭相关证明向各系总负责人请假,总负责人同意后另行安排时间答辩。
2、学生答辩完当场填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质量评价表】交给本组书记员。
3、学生打印两份《惠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表》于答辩开始前交给本组书记员。
六 具体分组
(一)法律专业:总负责人 危兆宾
第一组(25人):
组长:董立山
成员:宋振凌 臧博
学生:胡 蓉 周惠茹 陈铿仲 张森烜 邓思敏 王至柔 吴丽芳 陈漫林 吴玉婷 钟舒儿 许潋月 叶 沁 彭小乔 黄 亦 王笑晴 罗 霞 罗 炜 林雨函 蔡昭楷 洪菲敏 张文静 曾林泉 陈梓涵 刘境源(辅修)陈振亮(辅修)
地点:1-204
书记员:杨燕荣 陈梓涵
第二组(25人):
组长:危兆宾
成员:范飞 付丽宁
学生:陈邑嘉 张梦桐 钟 瑜 梁 正 许晓琳 谢泽键 许遵浩 温可韬 潘雪莹 林巧媚 刘 茜 吴锋林 尹丽雅 卢梓豪 刘梓洋 袁焕琪 丘佳蕊 陈炯玮 陈志瀚 姚永乐 黄 瑶 陈相才 梅 聪 黄 煜(辅修)许楚桂(辅修)
地点:1-207
书记员:聂弯弯 邓妤芳
第三组(24人):
组长:易清
成员:丘川颖 万翔
学生:何艺韵 余怡晴 尤邦臣 陈嘉炜 蔡慕蓉 谭 锋 叶 彤 周盈盈 叶金龙 陈绮露 黄婉晴 黄展鹏 黄思杰 温 妮 黄宇凡 卜俣钶 柯欣妤 廖永璐 杨雅浛 陈雅婧 罗 骞(辅修) 邓华茵(辅修) 张 滨(辅修) 魏文意(辅修)
地点:1-208
书记员:方映惠 张颢平
第四组(25人):
组长:李才锐
成员:吴春萌 胡黎莉
学生:林琼娜 蒋 怡 吴小丽 饶裕雲 王思彤 杜子惠 丘如蕙 岑心媚 陈志薇 邱清琪 范慧卿 周 颖 许金圳 黄静娴 梁小菲 冼箐霖 刘雨欣 王诗诗 胡舒畅 张梓龙 李皓琳 姚广茵 陈林漫 吴润琪 吴佩芳
地点:1-215
书记员:陈子柔 李嘉琳
第五组(25人):
组长:袁文峰
成员:谢文俊 黄明慧
学生:陈嘉欣 王 玥 杨晓淇 钟美玲 谢 铖 陈婧文 何焕容 肖 薇 刁会珊 叶若红 方 畅 楚雨荷 苗 圃 支元龙 陈懿馨 马萍娥 赵 迪 谢慧璇 卢子智 陈纤怡 邓锦芝 刘冬雪 杨宗静 李嘉豪
地点:1-216
书记员:黄冬虹 钟晓菲
第六组(25人):
组长:陈新华
成员:邓 芳 张俊雅
学生:林尹琳(专利) 林启莹(专利) 廖颖奇(专利) 黄立基(专利) 钟淑仪(专利) 傅彩凤(专利) 张 琰(专利) 温锦强(专利) 廖婉辰(专利) 凌国淦(专利) 陈晓思(专利) 林智浩(专利) 陈慈颖(专利) 何 珊(专利) 胡嘉怡(专利) 池子韬(专利) 赖志伟(专利) 阮金光(专利) 陈文杰(专利) 陈宇涛(专利) 李文丹(专利) 吴力添(辅修) 黄晓琪(辅修) 黄诗如(辅修)
钟志富(辅修)
地点:1-218
书记员:黄敏纯 张琳
第七组(24人):
组长:李铁喜
成员:凌洪斌 杨云君
学生:陈润青(专利) 何英杰(专利) 李婷婷(专利) 郑泽泓(专利) 邓佳愉(专利) 刘霖涵(专利) 黄春河(专利) 沈文斌(专利) 苏镇辉(专利) 黄家彬(专利) 肖玲玲(专利) 谢欣然(专利) 洪文灿(专利) 彭彩羽(专利) 张 力(专利) 黄 涛(专利) 郑洽锐(专利) 李子森(专利) 汤炳权(专利) 周怡娴(专利) 梁倍源(辅修) 莫程预(辅修) 黄 斌(辅修) 张敏凤(辅修)
地点:1-221
书记员:邹怡婷 姚丹棉
(二)历史专业:总负责人 曾平辉
第一组(26人):
组长:徐旭阳
成员:周厚清 庄丽丽
学生:李诗敏 陈雯霏 谭希雯 诸静怡 刘梓彤 罗颖欣 陈佳恩 官锦强 黎祝婷 李茵 罗梓颖 赖冰梅 林梓嘉 黎小燕 姚浩纯杨妍 冯楚 邱嘉敏 曾梦婷 杜文馨 陈立立 何庚虹 陈宛仪 黄嘉欣 黄思荣 刘丹
地点:1-104
书记员:张琪 唐嘉欣
第二组(26人):
组长:万齐洲
成员:陈友乔 梁立佳
学生:杨丹丹 陈燕如 王俊蓝 廖嘉莹 郑韻言 肖裕平 叶颂熙 黄丽芳 刘江 姚泽佳 彭钻茹 曾龙生 欧阳忆 谭颖岚 余清娇 许欣莹 林佳 陈梓玲 刘庭茵 林溦铄 叶青 梁泽平 许子敏 何昕樾 陈曼 黄宇楠
地点:1-105
书记员:郑佳瑶 刘冰
第三组(27人):
组长:张小平
成员:张熊 邓文明
学生:刘苷霖 袁珂嵘 陈子龙 李煊 廖祖蕾 叶冰婷 谌羿霖 张巧 陈伊苗 王海霖 陈嘉妍 段舒泓 徐岚 黄艳青 张梓怡 赖韩诺 陈少爱 林安琪 丘芯霖 梁荣权 袁科峰 房晓丹 游芾 冯妍婧 张慧慧 罗嘉怡 林丹娜
地点:1-110
书记员:林明诗 林珊珊
第四组(28人):
组长:郭平兴
成员:包国滔 穆静 孙红国
学生:姚庆 黄静贤 杨子莹 唐芯蝶 罗忆玲 温智妍 李思思 肖晓佳 吕茵 张宝尹 蔡燕玲 林雨桐 郑依晴 谭馨仪 赵碧婷 黄佳欣 严佳辉 黄春慧 詹海琪 邓雨萱 许楚桂 林婷婷 王海燕 张俊慧 王钰芳 陈夕虹 刘景 林乐津(辅修)
地点:1-111
书记员:陈奕华 张梦蕾
第五组(26人):
组长:曾平辉
成员:李椿浩 段国玉
学生:邵烷莹 丁心悦 黄秋裕 郑莹莹 彭韵 黄俏兰 郭楚楚 刘国彬 梁崇汉 李悠然 魏偲 廖滢 刘静音 李佳茹 林春宜 李雯 黄思敏 张小燕 江静 黄诗榕 张淇淇 宁美霞 伍丽蓉 蔡晓彤 李丹鸿 练雪莹
地点:1-114
书记员:廖丽媚 蔡奕祯
社会工作专业:总负责人 李博强
第一组(17人):
组长:周巍
成员:王秋花李开罗向菲厉进伟王芳萍 张家强
学生:肖 尧 郑彤阳 郑晓岚 何梓扬 黄文倩 朱妍婷 陈淑洁 李佳茵 刘媛媛 王佳涌 刘可欣 钟 葛 周 敏 王子恒 关俏梅 彭佳佳 冯宇轩(辅修)
地点:1-301
书记员:彭永宜 唐俪源
第二组(17人):
组长:柳春慈
成员:樊秋丽 李博强 马就武 杜 娟 苏志豪 朱展仪
学生:苏润邦 高子涵 黄萃钿 罗钰琪 何幸浩 刘义凡 李诗韵 洪淌争 杜慧瑶 赖燕平 李金彦 胡 瑞 蔡楚茹 尹 微 毛巍杰 司晓天 何文清
地点:1-302
书记员:陈怡菲 周亿锋
政 法 学 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