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下午,政法学院于旭日科技大楼B座206课室举办轻罪治理理论与实务分享会。龙门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永汉检察室副主任、二级检察官潘桂芬及检察官助理代表,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律师江迪彪,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总监事、高级合伙人刘家峰及部分律师代表,政法学院院长蒋炜、法律系主任黄明慧、法律系副主任邓芳、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陈新华、法律系副教授范飞、22法学1班班主任吴春萌、22法学2班班主任付丽宁及2022级法学专业全体学生参加此次分享会,本次分享会由黄明慧主持。
会议伊始,江迪彪律师向政法学院及蒋炜院长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对此次会议的由来和意义进行说明。他详细介绍了轻罪治理的背景、概念、目的与意义,并从律师的视角,以律师职责和经手的案例分享了对轻罪案件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心得体会。江律师强调,轻罪治理是以人民为中心、有温度的社会治理方式,确实让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建设的成果。
何扬同学分享了其在龙门县人民检察院轻罪治理实习工作的感悟,就盗窃罪治理调研分析、故意伤害案件听证会的经历感受展开分享。他提出法学生不能将视野局限于个案的定罪量刑,要更多关注犯罪成因与社会治理,培养助力法治建设的大格局与思维。
潘桂芬检察官分享了龙门县人民检察院轻罪治理中心的建设背景及工作思路。她以龙门县人民检察院丰富的典型案例展开介绍,分析了轻微犯罪常见特征,并指出轻罪治理是关乎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时代命题,与社会尤其是基层治理密切相关。
在提问环节中,同学们积极提问,潘桂芬检察官和江迪彪律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详尽而专业的解答,现场互动氛围热烈。
最后陈新华书记进行发言,总结了三位分享嘉宾从不同视角对轻罪治理的见解和感悟,得出检察官与律师“控辩双方”对于轻罪治理的认识高度一致的结论,指明轻罪治理的最终目的是让社会更和谐。
此次分享会将轻罪治理这一重要理念从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带到校园,有效促进了学生对社会治理等方面问题的思考,是惠州学院政法学院与龙门县人民检察院检校共建培育新时代法治人才的成功尝试。未来双方将继续持续深化合作交流,更多与律所、法院等形成多方联动,凝聚强大合力,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促进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建设,为大湾区持续培养、输送法学人才!
(文:何扬、何嘉茵,图:程洋,审稿:蒋炜,审核: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