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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嵌入式课堂刘家峰律师主讲侵权责任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5-10-30浏览次数:67

20251029日,惠州学院政法学院为2023级法学3班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嵌入式专业课堂。学院特邀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刘家峰律师授课。开课前,政法学院蒋炜院长进行讲话并介绍授课嘉宾,刘家峰律师是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监事长、高级合伙人,也是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其围绕“监护人责任与用人者责任”这一核心专题,进行了一场深入浅出、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精彩讲座。此次嵌入式课堂旨在打破传统理论教学的边界,将鲜活的司法实践引入校园,助力法学学子构建更为立体、扎实的知识体系。

课堂伊始,刘家峰律师以“感动中国人物丛飞遗孀邢丹遇害案”这一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案例切入,迅速吸引了全体同学的注意力。他详细阐述了该案中关于未成年人侵权及其监护人赔偿责任认定问题,生动阐释了监护人责任作为“无过错责任”的基本归责原则,使同学们对相关条款的抽象规定有了更加直观和深刻的理解。紧接着,刘律师通过一系列精心挑选的案例,层层递进,展开了对监护人责任特殊规则的探讨。从“被监护人拥有个人财产时赔偿费用的支付顺序”,到“监护人不明、父母离异等特殊情形下责任主体的确定”,再到“监护人尽到职责可作为减轻责任而非免责事由”等关键知识点,刘律师均结合具体情境进行了清晰梳理,引导同学们思考法律背后保护未成年人、促进监护人尽责的深层价值取向。

随后,课堂焦点转向更为复杂的“用人者责任”领域。刘律师借助“外卖骑手送餐致损”、“医院保安执勤伤人”以及“个人劳务装修受伤”等多个贴近生活的真实案例,系统比较了用人单位责任、劳务派遣单位责任、个人劳务关系中的责任分配以及承揽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等核心问题。看似都是送外卖,但其背后是劳动关系、劳务派遣还是业务外包,直接决定了责任的承担者是谁。在分析“医院保安伤人案”时,清晰地搭建了用工单位医院与派遣单位保安公司之间的责任链条。最让大家感到启发的是,刘律师通过对比两个不同的个人劳务判例,生动地说明了在实务中区分劳务与承揽关系,关键要看一方对另一方是否有“控制力”,以及提供劳务的一方有多大“独立性”。这种基于案例的讲解,让抽象的法律原则变得可知可感。

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刘家峰律师与同学们在教室合影留念。同学们纷纷表示,这种将资深律师请进课堂的“嵌入式”教学形式新颖、内容充实,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鲜活可感,极大激发了大家对专业知识的深入探索兴趣,令人受益匪浅。

课程结束后,浓厚的学术氛围仍在延续,同学们的求知热情丝毫不减。大家自发聚拢到讲台前,将刘家峰律师围在中间,踊跃地提出自己在听课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和思考。这种课后的自发研讨,进一步延伸了课堂的深度,充分体现了本次讲座带来的启发效果。

本次嵌入式课堂的成功举办,是政法学院在创新育人模式上的一次重要实践。它将丰富的实务经验“嵌入”理论教学,把真实的职场环境“搬进”大学课堂,有效打破了传统教学中理论与实践的壁垒。通过邀请像刘家峰律师这样的行业专家进行面对面交流,不仅拓宽了学生的专业视野,更实现了学术培养与职业能力之间的有效衔接。未来,学院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校企合作的广度与深度,致力于搭建更多元、更开放的学习平台,为法治人才的培养注入持续动能。



(撰稿:彭康朋,审稿:蒋炜,审核: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