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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我院一咨询报告获得两位市委领导批示

发布时间:2025-12-12浏览次数:10

2025128日,政法学院教师、惠州市社会工作观察员黄明慧博士、周巍博士撰写的《关于研究出台〈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指导意见〉的观察建议》被《惠社专报》采用,获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以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共两位市委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报告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协助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工作新增为村(居)民委员会的法定职责。当前,我市此项工作已初步形成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党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司法部门为主,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诸多挑战。村(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具有贴近群众、熟悉情况的天然优势,是帮教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实践中,其参与帮教工作仍面临职责边界不清、专业能力不足、信息沟通不畅、资源保障欠缺、社会认知存在偏差等突出问题。为确保此项法定职责有效落地,避免因职责不清、能力不足、保障不力而流于形式,报告建议我市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工作原则、职责、机制和保障措施,为基层实践提供清晰指引。

此次报告获得两位市委领导批示,既是对报告所提建议价值的认可,也是对我院主动服务地方发展的肯定。下一步,政法学院将继续发挥专业与智库优势,跟踪政策落实,深化相关研究,为我市提升基层治理实效贡献更多力量。



(文:黄明慧;审稿:周巍;审核:刘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