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地协同育人、促进我院法学专业建设、提高学生专业学习实践能力,4月10日下午,在陈新华和吴春萌老师的带领下,我院17级、18级40名法学学生走进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旁听刑事案件庭审。
开庭前,陈新华和吴春萌两位老师对同学们进行见习指导:参加庭审旁听,要熟悉制造毒品罪的相关刑法条文并分析其构成要件,要关注实体法处理和控辩审三方在一审普通程序中对不同庭审阶段的程序处理细节。
伴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审判长游小勇宣布庭审正式开始,1993年出生的被告人黄某被带入法庭。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4月,被告人黄某接受刘某(已判刑)的雇请,到惠城区龙丰街道办事处一空地搭建制毒窝点,并在该制毒窝点带领其他人员(均已判刑或另案处理),制造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制出的其中
庭审现场
庄严的庭审活动给同学们留下了深刻印象,纷纷表示受益匪浅,法官对审判流程的把控、控辩双方的“对决”都非常有意思,有很多细节值得好好学习、回味,希望学院多组织此类活动,以便于拓展学生的视野、提高实践能力。
吴春萌老师表示,现场旁听案件庭审是一次非常珍贵的学习机会,一方面,通过现场旁听,同学们对毒品犯罪构成、审判流程等法律知识有了更直观、深刻的了解,理论联系实际,对同学们的学习很有帮助;另一方面,学生通过庭审受到教育,增强自觉抵制毒品、远离毒品的法律意识,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让学生直观感受到了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同学们认真听审并做好记录
庭审现场是法院最好的普法阵地,本次庭审活动不仅丰富了同学们的相关法律知识,而且实践能力也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供稿:法律系 审稿:吴桂碧 签发:邓淑容)